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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汽車“以舊換新”汽車有獎勵:每輛車3000元補貼(附全文)

發(fā)布日期:2020-08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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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商情報網(wǎng)訊:日前,深圳市商務局根據(jù)《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進一步激發(fā)消費活力促進消費增長的若干措施的通知》有關要求,發(fā)布了“以舊換新”汽車購置獎勵的申領指引,以鼓勵深圳市民綠色消費、支持消費者購買更環(huán)保的小汽車。根據(jù)《通知》,小汽車銷售價格票面金額在30萬元以下的,按照3000元/車給予一次性獎勵。

以下為具體內容:

深圳市“以舊換新”汽車購置獎勵申領工作指引

為貫徹落實《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進一步激發(fā)消費活力促進消費增長的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深府辦規(guī)〔2020〕8號),鼓勵綠色消費,支持消費者購買更環(huán)保的小汽車,特制定本指引。

一、獎勵條件

(一)對獎勵對象的要求

1.獎勵對象為個人消費者;

2.獎勵對象置換的舊車須為2020年3月28日前登記注冊在本人名下的粵B車牌小汽車;

3.獎勵對象于2020年6月28日(含)起,通過“以舊換新”方式換購小汽車(將名下舊車報廢注銷登記或出售轉移登記,并獲得更新指標后新購小汽車),上述時間以“機動車銷售統(tǒng)一發(fā)票”為準;

4.獎勵對象在符合條件的汽車經(jīng)銷商(名單可通過深圳市商務局網(wǎng)站或“深圳購車補貼”小程序查詢)購車并取得“機動車銷售統(tǒng)一發(fā)票”;

5.按要求提供全部證明材料。

(二)對車輛要求

1.所購車輛必須是國六以上排放標準燃油小汽車或新能源小汽車(納入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《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》);

2.所購車輛必須是新車,且符合公安部《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》(GA802-2014)中機動車規(guī)格術語分類表規(guī)定的小型、微型載客汽車。

二、獎勵標準

1.小汽車銷售價格30萬元(以機動車銷售統(tǒng)一發(fā)票上含稅價為準,下同)以下的,按照3000元/車給予一次性獎勵;

2.小汽車銷售價格30萬元(含)以上的,按照5000元/車給予一次性獎勵;

3.以上獎勵可與市發(fā)展改革委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若干措施財政補貼疊加申請;

4.以上獎勵對象不包含營運車輛及特種車輛。

三、申請材料

材料一:舊車轉移登記

1.二手車銷售統(tǒng)一發(fā)票(發(fā)票聯(lián));如轉移登記到深圳市外且車主為同一人的,則無需提供二手車銷售統(tǒng)一發(fā)票。

2.舊機動車登記證書【注冊登記摘要信息欄(第一頁)、注冊登記機動車信息欄(第二頁)、登記欄(轉移/變更登記頁,第三頁起記錄轉移/變更登記信息全部頁面)、獎勵對象名下最后一次登記日期須為2020年3月28日前】。

材料二:舊車報廢

1.舊機動車登記證書【注冊登記摘要信息欄(第一頁)、注冊登記機動車信息欄(第二頁)、登記欄(轉移/變更登記頁,第三頁起記錄轉移/變更登記信息全部頁面)、獎勵對象名下最后一次登記日期須為2020年3月28日前】;

2.機動車注銷證明書(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);

3.《報廢汽車回收證明》(車輛報廢回收機構)。

根據(jù)實際情況選擇提供材料一或材料二。

材料三:新車資料

1.獎勵對象的有效身份證件(正反面且須在有效期內);

2.新購置車輛“機動車銷售統(tǒng)一發(fā)票”發(fā)票聯(lián)(開票日期須在2020年6月28日及以后);

3.新購置車輛行駛證(新車登記所有人須與更新前車輛所有人一致,且均為粵B車牌)。

四、辦理流程

1.獎勵對象在符合條件的汽車經(jīng)銷商(附件1-1)選購車輛,與汽車經(jīng)銷商簽訂新車購買銷售合同(須有單獨注明政府補助金額相關條款);

2.獎勵對象簽署《深圳市汽車“以舊換新”購車獎勵申領委托書》(附件1-2)并交給品牌汽車經(jīng)銷商工作人員;

3.獎勵對象根據(jù)實際情況向汽車經(jīng)銷商提交上述材料的復印件(材料一或材料二,以及材料三的第一項);

4.獎勵對象在支付購車款時按照對應標準現(xiàn)場獲得獎勵減免,獎勵款項由經(jīng)銷商先行墊付;

5.獎勵對象在完成新車登記手續(xù)后7個工作日內向汽車經(jīng)銷商提供剩余的申請材料(材料三的第二項和第三項)。逾期未提交齊全資料的,經(jīng)銷商應予以提醒。經(jīng)提醒仍不提交的,汽車經(jīng)銷商享受追索權,且取消獎勵對象申請資格;

6.在2020年6月28日及以后、本操作指引發(fā)布之日前已經(jīng)完成購車的消費者,在向經(jīng)銷商提供上述全部材料后,由汽車經(jīng)銷商按標準向消費者指定賬戶撥付獎勵。

五、注意事項

1.獎勵申請人、新舊車輛所有人,機動車銷售發(fā)票抬頭、及接受獎勵的銀行賬戶所有人均應為同一自然人。

2.有效身份證件是指居民身份證、護照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和外國人居留證等在有效期內使用的證件。

3.獎勵申請人須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。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,不能獲得財政獎勵資金;對提供虛假信息,惡意申請、騙取獎勵的,將依法追究責任。

4.汽車經(jīng)銷商應準確向消費者介紹所售車輛對本政策的適用情況,不得誤導、欺騙消費者,不得變相侵吞獎勵,否則將依法追究責任。

5.本項獎勵業(yè)務不需繳納任何費用。

6.參與“以舊換新”購車獎勵活動企業(yè)及門店。

7.本申領指引由深圳市商務局負責解釋。

(咨詢電話:0755-83784327、8317346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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