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品報告
個別城市在劃定區(qū)域、路段、時段,對電動自行車采取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措施。目前,廣州和廈門對電動自行車采取限制通行的相關規(guī)定仍為草案,未正式頒布。深圳、福州、北京等城市在劃定區(qū)域、路段,對電動自行車采取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措施,并未在整個城市區(qū)域限制電動自行車通行。對電動自行車限行的個別城市情況以及相關政策情況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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